社保“第六险”距离商业化还有多远?
9月11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此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也部署,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早在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选择在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2020年,监管部门又将长护险制度试点城市扩大至49个。 长护险制度试点模式类似于政策性保险的运营模式,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在试点模式下,长护险参保人群出现了快速增长。长护险试点模式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商业长护险在推进过程中可以从长护险制度试点中借鉴哪些成功经验?长护险距离商业化还有多远?带着诸多问题,记者近期走访了首批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的江苏省部分地区,并对当地头部险企参与长护险制度试点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参保人数超1.8亿人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为**长期失能人口(即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个体)的照护难题,让失能人群“失能不失护”,长护险便应运而生。目前,我国社会基本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险”,长护险出现后被称为社保“第六险”。 实际上,早在2005年,我国一些保险公司就推出了商业长护险,但由于消费者对商业长护险普遍不了解,叠加保费偏贵、险企推动热情不高等因素,商业长护险的发展一直不温不火。 偏政策性保险的长护险制度试点扭转了这一局面。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了15个城市作为长护险制度的试点城市。2020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文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49个城市。 此后,长护险制度试点越来越受到政策层面的关注。2021年至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三年提到“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提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去掉了“试点”二字,首次提出要“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9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在《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由局部试点迈向全面推进阶段”。 从最新长护险制度试点运行情况来看,近年来参保人群持续扩大。《2023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8330.87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34.29万人。2023年基金收入243.63亿元,基金支出118.56亿元。 长护险制度试点相继铺开后,参保人群快速增长既与政策激励有关,也与目前市场对失能人群的护理需求大幅增长有关。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原副主任、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参保人群快速增长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从运作模式来看,目前各地长护险试点机制基本都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相挂钩,长护险的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其中,在相关政策激励下,个人缴费占比较低是长护险制度试点地区参保人群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为推进长护险制度试点,各地大力建设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参保人群积极性。 “当前,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失能老人数量有增加趋势,对长护险的需求快速增长,助推长护险制度试点快速铺开。”李文中说道。 从需求层面具体来看,不同研究机构测算的数据均显示,我国长期失能人口存在增加趋势。武汉大学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老年健康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三级失能人口规模达到4654万。而北京大学一项人口学研究显示,预计到2030年,我国失能老人规模将超过7700万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