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广东一女子莫名成为3.96亿元贷款保证人
本帖最后由 tpgf 于 2024-10-23 14:40 编辑广东一女子莫名成为3.96亿元贷款保证人,涉事银行回应:信贷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误报。新闻此前报道,10月11日,有网友实名发布视频称,在查询征信时,发现自己成为一笔合计3.96亿元贷款的保证人,而自己从未就此作保、并不知情。12日,当事人李素芬的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曾与涉事的上海华瑞银行方面进行沟通并查看涉及款项借贷合同、保证合同,发现当事人与实际保证人重名,但合同上的身份*等信息无误,疑似为银行错误登记导致。同时记者从权威渠道处获悉,经初步了解,这笔借贷确实出现了重名相关情况。问题是,我们在平时生活中,会不会被莫名的灾难砸在无知的脑袋上呢? 本帖最后由 tpgf 于 2024-10-23 14:41 编辑
这严重失误就该砸她的饭碗。 本帖最后由 tpgf 于 2024-10-23 14:40 编辑
请律师起诉银行要赔偿。 本帖最后由 tpgf 于 2024-10-23 14:40 编辑
重名。 本帖最后由 tpgf 于 2024-10-23 14:41 编辑
行长都得换人了。 由此所产生的精神损失以及金钱损失应该如何计算呢?如何进行索赔? mbutterfly 发表于 2024-10-15 11:37
重名。
即使重名也不该啊 本钱,利息,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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