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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X的公司我就用牛X的方法来对付 (网上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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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s88|  楼主 | 2018-8-22 0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ans88 于 2018-8-25 10:57 编辑

网上转载  网上转载

2014年冬本人入职了深圳一家公司(公司规模70多个人)做电子工程师,同天入职的还有一个结构工程师。
研发部4个工程师,两个老(一电子,一结构)的加两个新来的。下午上班时,研发主管悄悄的跟我们两个新来的说晚上老板请我们两个新人吃饭,不要告诉另外两个。酒席当中研发主管说了两个老工程师很多不好的话,大意是效率低,成本意识差……,招我扪两个新来就是取代两个老的,还叫我们尽快把所有的产品接手过来,老板也说了些但是不多。
工作一周后跟两个老工程师相处,感觉他们也还不错,从技术,配合角度来说,也了解到了公司从贸易开始到公司自己生产,两个老工程师付出了很多(可以说是元老),从无到有,研发,生产,工艺,品质,采购都要跟,(到我离职为止生产一直没有PE 也没有修理)。
研发主管也才来了4个月,之前是做IE的没有做过技术,但是很会吹,喜欢搞一些所谓的革新,说白了就是喜欢折腾,但是对老板的口味,并且平常言语之间对技术人员没有什么尊重之意。
我从内心深处很鄙视公司对这两个老工程师的做法,感觉老板是薄情寡义之人,不值的我为这家公司去卖力。
工作三周后我晚上不再加班,在快到一个月时人事告诉我试用期不合格,要我当天走人,没有提前通知我。离职后的第二天我就去了劳动仲裁,并且提交了相关资料。我的诉求是
1: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劳动法第39条)
2: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劳动法第41条)
3:一个月的加班费
45个工作日后,如期开庭,双方都陈述了各自的观点,仲裁员在中间会问一些问题,整个过程80多分钟,没有当庭审判,七天后我收到了仲裁通知书,支持我的全部诉求,判定公司赔偿我两个月的工资,并且支付当月的加班费。公司在收到仲裁通知书后的第5天往我卡里打了相关款项。

我在收到收到仲裁通知书后的二个月后拿着这个仲裁通知书去了当地的社保站实名举报了这家公司成立几年都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社保站在三个月后回复了我,举报情况属实,并依社保法做出了35万的行政处罚。
看到这里有的人说我太狠了,公司赔了钱还去社保站举报,会给我戴上一大顶的帽子。我想说的是别的正规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缴纳社保,但是这家公司的老板不依法缴纳社保买车买房(在深圳已经买了两套房,老板来公司上班开的是宝马,老板娘开的是本田)这公平么?
我一个玩的较好的同学一真从事业务,做到了营销副总,也曾跟他谈过企业里的研发,技术的印象,他说呆板,不善于表达,想法异类。。。。。。。
有很多搞技术的都有一个论调就是所谓的行业圈子,好像为了这个所谓的行业圈子,做技术的可以没有底线,不要依法维权,要忍辱负重。。。。。。。。。我不知这个是有人刻意搞出来的,还是别有用心鼓吹出来的。
我14年工资才不过7K多,一直到现在我都在深圳,工资也翻了倍,也是一直从事技术,个人生活工作没有任何的影响。
有人担心劳动仲裁会被人查到,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劳动仲裁是不公开的,是查不到的。
工作十多年最大的感慨就是目前中国最大的问题主不是分配不公,很多做老板说生意难做,其实他们的钱也是没有少赚,房子车子比一般的普通人还是多的多。很多公司老板高管嘴上说的很好要重视技术。。。其实他们的内心是看不起搞技术的,技术人员只是个工具,没有利用价值就丢。
网上转载   网上转载 http://www.51hei.com/bbs/dpj-120307-1.html

打赏榜单

henangongda123 打赏了 3.00 元 2018-08-23
理由:支持!法制社会就应该这么干!

评论
芯联天下 2018-9-30 09:51 回复TA
社保都不交,活该被人搞。 
qinlu123 2018-8-31 11:55 回复TA
最后一句话我很赞同 
liyiui 2018-8-22 11:24 回复TA
@小庄2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的上上家公司就因为试用期辞退了两个人,跟公司劳动仲裁,公司都输了,因为公司无法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认为试用期随便找个理由就辞退人的公司是肯定要付赔偿金的。 
小庄2 2018-8-22 10:52 回复TA
@liyiui :你的意思是有赔偿了? 
liyiui 2018-8-22 10:48 回复TA
楼主说的没有错,试用期如果不能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是要付一个月的赔偿金,用人单位根本无法证明,所以认为试用期只要提前三天,随便编个理由就可以辞退人的都是要付赔偿金的,劳动法的39条有明确规定。为楼主的行为点赞! 
icecut 2018-8-22 10:33 回复TA
@小庄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无补偿 
小庄2 2018-8-22 09:29 回复TA
2个疑问 1 试用期走人也有赔偿吗 2 41条是关于加班时间的 

相关帖子

47
laoliangchen| | 2018-10-13 14:10 | 只看该作者
遇到不公的待遇坚决使用法律武器,国内的劳动者太弱势了,不寻求法律帮助很难得到公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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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芯联天下| | 2018-9-30 09:50 | 只看该作者
cdlsvim 发表于 2018-8-22 09:20
楼主真是艺高人胆大,真性情,值得点赞。不过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你是老板,你会怎么做呢 ...

至少我会把员工社保交了。不会说和新员工说一些什么老员工不行之类的话。(行不行时间到了自然是能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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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CBeginners| | 2018-9-29 16:51 | 只看该作者
佩服作者。我辈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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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冷水茶| | 2018-9-16 21:28 | 只看该作者
服了你们,原帖作者意在提醒大家要为自己的权益负责,很奇怪的是为什么有人觉得原帖作者做得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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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ChaserMCU| | 2018-8-30 13:55 | 只看该作者
果断赞一个啊!!向楼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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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ddllxxrr| | 2018-8-25 08:43 | 只看该作者
情绪挑拨 发表于 2018-8-24 17:57
好像法院的仲裁结果已经说明问题了吧,如果问题错在乙方,这官司能打赢? ...

保护弱势群体,只要打了一般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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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jikusa| | 2018-8-24 18:05 | 只看该作者
只能说你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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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情绪挑拨| | 2018-8-24 17:57 | 只看该作者
ddllxxrr 发表于 2018-8-22 15:59
试用期不合格不用,怎么就违法了

好像法院的仲裁结果已经说明问题了吧,如果问题错在乙方,这官司能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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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情绪挑拨| | 2018-8-24 17:55 | 只看该作者
ddllxxrr 发表于 2018-8-22 14:07
对本文的作者感到悲哀。真不如那两个老工程师,做事之前应学会做人,你这么个做人法迟早会得到报应的,你间 ...

依法维权请问错哪了?做人就要处处忍让事事吞声?活的不憋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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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雪夜虫子| | 2018-8-23 12:02 | 只看该作者
tianye907 发表于 2018-8-23 10:23
我电院的博士学长发了条朋友圈。”技术就是shit。“

本论坛有句话:之所以觉得技术不值钱(是shit?),是因为有些人把自己那点儿东西当成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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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angongda123| | 2018-8-23 11:24 | 只看该作者
cdlsvim 发表于 2018-8-22 09:20
楼主真是艺高人胆大,真性情,值得点赞。不过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你是老板,你会怎么做呢 ...

和平分手,谈妥分手费,签好分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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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henangongda123| | 2018-8-23 11:22 | 只看该作者
ddllxxrr 发表于 2018-8-22 16:09
自己做的不好,把公司给告一下,这公司还能干下去么,那70人得重新找工作了 ...

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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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henangongda123| | 2018-8-23 11:22 | 只看该作者
btiger2000 发表于 2018-8-22 08:46
你们那里劳动仲裁给力啊。我们这里据说仲裁完了,也执行不了。最后还得是跟单位私了。 ...

不执行可以去法院继续告,法院有强制执行权利,可以暂时冻结公司的对公账户,执行强制执行。
一般在劳动仲裁这个环节公司输了,到法院那边更是输,而且公司还要再请律师打官司,律师费都不低,最重要的是目前劳动争议、劳动法都是维护劳动者利益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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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jinzhan0132| | 2018-8-23 10:50 | 只看该作者
ddllxxrr 发表于 2018-8-22 16:09
自己做的不好,把公司给告一下,这公司还能干下去么,那70人得重新找工作了 ...

你这逻辑也是做电工的?莫不是号被盗了?捣毁一个涉黄网点,还会影响更多人失业呢?咋弄,您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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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jinzhan0132| | 2018-8-23 10:49 | 只看该作者
ddllxxrr 发表于 2018-8-22 15:59
试用期不合格不用,怎么就违法了

不合格要给出证据,法律认可的证据,没有证据,凭什么说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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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jinzhan0132| | 2018-8-23 10:48 | 只看该作者
ddllxxrr 发表于 2018-8-22 14:07
对本文的作者感到悲哀。真不如那两个老工程师,做事之前应学会做人,你这么个做人法迟早会得到报应的,你间 ...

如果有报应,是应该先报应法律惩罚的公司,还是报应法律支持得楼主?如果这样会得报应,“还有王法吗?”楼主得行为是正常行为,不然,要劳动仲裁这个部门干什么?定这些条条框框得法律干什么?很多人不敢做,就说别人做的,不道义?还要跪多久才能站起来?依法维权,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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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tianye907| | 2018-8-23 10:23 | 只看该作者
我电院的博士学长发了条朋友圈。”技术就是s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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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943614033| | 2018-8-23 10:08 | 只看该作者
ddllxxrr 发表于 2018-8-22 14:07
对本文的作者感到悲哀。真不如那两个老工程师,做事之前应学会做人,你这么个做人法迟早会得到报应的,你间 ...

只能说你是一个是非不分的人。自己屁股不干净,还赖别人。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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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雪夜虫子| | 2018-8-23 10:02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工程师来说,长期从事一个行业是有好处的,有助于深耕细作,培养对行业产品特征的经验和行业发展方向的敏感度。这是要“混”行业的东西,而不是说你认识多少行业内的人。如果你无法给别人带来利益,认识再多人也没用(无效社交)。打铁还需自身硬,你如果能够用你的行业经验给别人带来利益,你在行业内自然也会如鱼得水。所以,对于工程师来说,加强自身专业修为,永远不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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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hobbye501| | 2018-8-23 09:17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啊  点个赞 这样的事  曾经我也做过一次  比较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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